(文/陳子軒 )
棒球最後的浪漫—裁判消失的那一天
棒球場上、乃至所有運動場,幾乎都是有誤判時,才會讓裁判「享受」被聚光燈照射的滋味。拿棒球來說吧,它是一項規則極為繁複的運動,規則裡有太多灰色地帶需要人為主觀的詮釋(如內野高飛必死球)。最基本的好壞球迄今是難以挑戰的人為因素,球員、教練被趕出場,常常就因好壞球的判決而點燃火爆脾氣的引信,而這正是棒球最古老的難題。
二○○一年七月一日,是運動轉播史上改變棒球運動的一天。當亞特蘭大勇士隊投手柏基特(John Burkett)面對紐約大都會隊打者麥格尤恩(Joe McEwing)投出第一球時,主審巴倫(Mark Barron)沒有舉起右手。一壞球。看似不過又是一場ESPN轉播的週日晚間棒球賽(Sunday Night Baseball),但從這天開始,一個在電視機裡捕手胸前的方框,從此改變了我們對棒球好球帶的感知。因為從此之後看棒球時,那個框框就成了我們檢證主審是不是有外角海的證據。
許多棒球球迷或許不知道,根據棒球規則,所謂的好球帶是指「以擊球員之肩部上緣與球褲上緣之中間平行線作為上限,以膝蓋下緣作為下限,通過本壘板上方之空間者稱之」。以此觀之,好球帶的上限甚至是一條不可見的推想線,更何況主審的肉眼在面對動輒一百五十公里時速的小白球飛進來時,只有零點四秒做出好壞球的判斷,這當然不會是件容易的差事。一九九七年國聯冠軍賽第五戰,馬林魚隊赫南德茲(Livan Hernandez)單場十五K力壓勇士隊的巨投麥達克斯(Greg Maddux),但是你不妨在網路找找比賽片段,看看這裡面有多少是真正符合規則的三振?
如果這樣,那為什麼還不趕快把裁判,尤其是判著好壞球的主審趕出棒球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