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奧運出現之前,人們已經在跑「馬拉松」了!在開始為那些已經化作塵土的希臘古人而跑之前,就已經有人為金錢而跑了。
在英格蘭,早在十七世紀就有富人的僕人參與耐力競賽之紀錄。有時候富裕的雇主會對競賽結果下賭注,有時候這些僕人不需要金錢的獎賞。
為什麼馬拉松是是42.195公里?
一九〇八年倫敦奧運馬拉松的賽道,長度是四十二公里一百九十五公尺。這個古怪的距離有它獨特的故事背景。在這之前,「馬拉松」的距離都是四十公里左右,但由於倫敦奧運的主辦單位亟於取得英國皇室的認可,因此想將起點設在溫莎堡,終點設在白城體育館的皇家包廂之下。
傑克・安德魯(Jack Andrew)是理工運動俱樂部(Polytechnic Harriers)的成員,負責規畫一九〇八年的馬拉松。據他表示,原本提議的規畫路線是三十九公里兩百公尺,但運動俱樂部發現有一場職業賽事要採用相同路線,於是他們做了些改動。賽事主辦單位最後規畫出一條約四十一・八四公里的路線,從溫莎堡的東苑台下起跑,好讓皇室的王子和公主觀看起跑。
這條路線後來又增長了一些,因為他們加了多繞體育館跑道一圈的設計,好讓運動員在抵達皇家包廂之前多多展現他們的風采。經過這些調整後,一九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舉行的這場賽事,對外宣稱「距離大約是四十二公里一百九十五公尺」——加上「大約」或許是正確的,因為現代倫敦馬拉松的其中一位創辦人約翰・迪斯利(John Disley)發現,一九〇八年路線的第一英里其實少了一百七十四碼(約五十三公尺)。
但今天,四十二‧一九五公里不只是一段距離,還成為一個象徵。沒有人覺得跑馬拉松是輕而易舉的事,連職業運動員也不例外,甚至對職業運動員來說更是個挑戰。所以這個距離其實很民主,每個跑馬人都是在跟自己的極限對抗,每個人都被迫調適身體承受的痛苦,都要發揮身體的潛能。雖然每個人的天分或訓練量都不同,卻還是沒有人可以輕鬆跑完馬拉松。
跑馬拉松是有錢人的運動?
職業馬拉松是一項怪異的運動。在缺乏全球知名明星加持的前提下,只有幾場知名賽事會有電視轉播,跑者幾乎賺不到轉播權利金。但頂尖菁英跑者仍然有優渥的收入,而且不只來自贊助他們的鞋商。賽事主辦單位也會支付大筆費用給跑最快的選手。很特別的是,這些菁英選手的報酬金流,源自被這些選手遠遠拋在後頭的跑者。
一般的中後段跑者不只要花錢報名參加比賽——不論是個人報名或慈善名額——更重要的是,他們還是廣告商絕佳的高收入廣告對象。業餘路跑是中上收入階層的運動。二〇一三年,《跑者世界》雜誌讀者的家戶平均收入是十萬六千九百六十三美金,比許多商管雜誌的讀者收入還高,例如《富比士》讀者的家戶平均收入是八萬五千九百五十五美金,《財富》是九萬一千五百七十四美金。
難怪知名贊助商願意花上數百萬美金贊助馬拉松,例如美國銀行(贊助芝加哥馬拉松)、安泰金融集團和塔塔顧問公司(贊助紐約馬拉松),以及維珍理財(贊助倫敦馬拉松)。
娶個老婆!是首屆奧運馬拉松的獎品
一八九六年四月十日,馬拉松競賽登場。這是奧運賽程的最後一項比賽,而希臘人尚未贏得任何項目。雖然顧拜旦籌畫首屆奧運是為了推廣業餘者的理想和業餘運動的精神,但是主辦國的隊伍仍有獲勝的壓力。
據說,首屆奧運的主要贊助商希臘商人喬治・阿佛洛夫(Georgios Averoff)開出誘人的獎賞——他女兒的婚約,以及一百萬德拉克馬的嫁妝——給首位通過終點線的希臘人。
溫暖的四月十日星期五下午兩點鐘,十八位男性站在四十公里賽道的起跑線上,當中有十四位是希臘人,但法國人安班・勒穆西奧(Albin Lermusiaux)——手上戴著白手套以示他對希臘國王的景仰——是一開始的領先者。大約在十四公里處,他比後面的追趕者快了約有一、兩公里;等他抵達卡瓦帝小鎮時,已經遙遙領先其他競爭者,當地人甚至將勝利花圈戴到他頭上,而他也大方接受鎮民的表揚。
希臘人有個專有名詞形容這種行為:「得意忘形」(hubris)。到了三十公里處,這位法國人成為奧運馬拉松賽史上首位「撞牆」的選手。他的雙腿逐漸疲軟無力,澳洲人泰迪・佛雷克(Teddy Flack)率先超越過他(英國大使的管家騎著腳踏車陪伴並協助他)。大約一至兩公里後,佛雷克被希臘人斯皮里頓・路易士追上,後者的配速相當穩定,容光煥發。這時候,有個女孩遞給路易士一瓣橘子,據說她後來成了他的妻子(這故事只有一個消息來源,也有可能是謠言工廠的產品)。
且不論路易士在賽事後段有何遭遇,他的確跑得像個有任務在身的傳訊兵。而在路易士精神振奮有餘時,佛雷克的狀態卻越來越糟,被救護馬車送到終點線。當路易士跑進以大理石打造、裡頭坐滿六萬名觀眾的運動場時,一枚禮砲對空發射。
看到首位抵達運動場的是希臘人,希臘王儲康斯坦汀和喬治王子興奮到陪著冠軍候選人一起跑了一圈。最後,路易士以兩小時五十八分五十秒的時間抵達終點。這是世界上首場在三小時內完賽的馬拉松賽事。
頒獎典禮上,路易士獲頒一面銀色獎牌和橄欖枝編成的花圈。他拒絕阿佛洛夫將女兒嫁給他的獎勵,但據說他接受了終生免費用餐與剪髮的獎賞,以及希臘國王贈送的馬和拖車,來取代他原有的騾子。此後他沒有再參與任何跑步競賽。
史上首個職業馬拉松冠軍是?
一個涼爽明亮的早晨,一位帥氣、清瘦、金髮蓬鬆的美國男子奔入紐約曼哈頓的中央公園,時間是一九七六年十月二十四日的午餐時分。男子的名字是比爾・羅傑斯,而他即將摘下冠軍的比賽是第一屆紐約市五行政區馬拉松。
羅傑斯衝進公園,只剩最後幾百步就抵達終點線的綠苑酒廊(Tavern on the Green),圍觀群眾聚集在各處,不斷往賽道推擠。羅傑斯穿著一件上頭印著「大波士頓」字樣的白色背心、紅色短褲,手上戴著像是管家在使用的那種白手套。在他背後,還有觀眾騎著腳踏車想一睹他的風采。
帶路的林肯豪華轎車被混亂擁擠的人群卡住,羅傑斯被迫繞過車子跑過去。在剛過去的兩小時九分鐘中,經常出現像這樣不同於過去比賽經驗的狀況,包括跑上跑下階梯,跋涉穿越大橋,跳過路上的窟窿。他覺得這條路線很像城市越野。
終點線的帆布條看來像在家裡自製的,由兩位志工高舉過頭。羅傑斯跑到帆布條下,雙手高舉過頭,看起來比較像是「我投降」,而非「世界冠軍」的勝利英姿,帆布條也軟軟地往下垂。羅傑斯以兩小時十分十秒奪冠後的那幾秒鐘,握了好幾雙手,拍了十幾張照片。他是全場的焦點,笑臉上露出白牙齒,宛如一隻受到驚嚇的松鼠。
有很多理由值得羅傑斯覺得開心。他不僅是首屆紐約馬拉松冠軍,還是史上第一位職業馬拉松賽冠軍。現場大多數觀眾以為馬拉松是業餘者的運動,其實大會付了三千美金出場費給羅傑斯參加紐約馬拉松。雖然不多,卻也是一筆可觀的報酬。一九七六年的紐約馬拉松,是美國首場以出場費吸引明星跑者出賽的大型馬拉松。
即使馬拉松的主管單位嚴格規定禁止提供運動員金錢報酬,羅傑斯與他的對手——奧運金牌選手法蘭克・修特(Frank Shorter)——都收取出場費參與紐約馬拉松。這是馬拉松運動的分水嶺。
本文摘錄自:⟪跑者時代:馬拉松的魔咒,奔向2小時紀錄的歷史、科學和他們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