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錦輝、文字整理/文生大叔)
有時候會有一些已經退役的球員來參加這些餐敘聚會,他們會帶著其他的親友們來聚會,一個拉一個,什麼樣的人都有,我很快就感覺到有些人可能有一些不同的目的,並不是真的只是大家一起吃飯而已;但是我的想法很簡單,就跟我一直以來在美國所遵守的原則一樣,只要我不去配合,實際上不去做對不起棒球的事,那就沒有什麼能夠影響我,這是我自己心目中的認知,我也完全沒有想到外界對這樣的聚會活動會有什麼負面的觀感。
現在回頭想想,我當時的想法確實是單純了一點,也沒有想到後來這些事情會被大家看得這麼嚴重,在我心目中,我認為那些都是簡單的社交聚會,對於一些朋友的朋友我也不不會抱持什麼太大的疑慮,大家一起吃吃飯、唱KTV、就算去酒店消費也沒有什麼關係;如果有人對我說了些什麼奇怪的話,要求我配合做什麼不道德的事,只要我不答應、沒有配合去做犯法的事,外面的人要怎麼看我,實在不是我可以控制的。
在這些聚會場合裡,有時候企圖牽線的退役球員會直接帶著一整個提袋的現金擺在那邊,然後暗示我說如果我願意配合的話,錢就可以直接拿走;但是每一次不管他們是用暗示的還是直接明說,我都會明確告訴他們我沒有意願,也不會配合去做這樣的事。
我嚴詞拒絕過,也告訴過他們不要再提這樣的事,但是他們當然沒有那麼容易放棄,所以常常在聚會的時候、酒酣耳熱之際會再提起說,是不是能怎麼幫個忙、配合一下;我曾經聽說過以前職棒假球案有許多暴力威脅的例子,或是教練和選手被帶去旅館房間,桌上直接擺著刀擺著槍的情形,所以有時候為了避免場面變得太僵,我會不置可否、打哈哈帶過去,但是有時候還是必須直接拒絕。
這些聚會一直到球季下半季都有持續,他們一直沒有放棄希望我能配合,但是幾次下來他們沒有辦法說服我,後來慢慢就不找我了,我不曉得他們是不是去找了別人,但是一直到球季結束整件事情爆發,我才知道這件事鬧得這麼大;現在這樣子說有點後知後覺,但是如果當時知道有這樣的嚴重性,我當然就會盡量避免這樣的聚會,不會再去跟這些人打交道。
我喜歡交朋友,也從不介意去認識各個階層的人,我覺得朋友交往就是有來有往,這是最基本的社交禮儀,所以即使是我知道這些人可能背景不是那麼單純,我還是會保持著合理的社交互動;我沒有接觸過那些幕後所謂的老大或是金主,但是對於這些中間聯繫的人,我還是把他們當成朋友,有時候吃飯喝酒會由我回請,不起訴書寫我佔盡便宜又吃又拿、還答應過要打假球,這些都不是事實。
不起訴書中說到有一場比賽是他們確切指定過的,希望我能夠配合做一些事,但是卻沒有寫到說我確實曾經有很明白的說我不可能會配合,而當那場比賽正在進行的時候,我在球場上感受到的壓力卻是沒有人可以理解的;我不知道除了我之外,是不是還有其他的人被收買了要配合演出,我也不知道如果因為我沒有配合,而讓他們無法達到想要的比賽結果,在比賽結束之後我會不會有什麼危險?這些都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可以保證。
不起訴書裡寫了很多細節,我不會說那些事情都沒有發生,因為法律上的事情是不可能憑空捏造出來的,但是有些關於我的細節卻被忽略掉了,像是不起訴書裡隻字未提我曾經明確拒絕了犯罪集團的要求,而寫出來的那些東西,也可能是為了某種目的,而用了比較有誤導性的陳述方式,這讓我雖然沒被起訴,卻在許多人的眼中成了一個罪犯,這是對我最大的傷害。
我承認我在交友上的不小心,在行為上的不謹慎,連帶造成了對兄弟象隊球迷以及對中華職棒的重大傷害,這一點我一再道歉,也願意以日後的作為來努力做出彌補,但是不管不起訴書裡寫了什麼,或是當時書寫的人有什麼專業上的目的,事實就是我沒有違背我的良心,也沒有做出任何對不起棒球的事,這是我必須堅持的立場。
很多人要講道德,認為我做了不符合社會道德的事,那我沒有辦法辯駁,因為我確實在這一方面沒有切割好,也讓人有了話柄,這是我的疏失,我也會繼續檢討,但是有很多人言之鑿鑿的說,事實就是怎樣怎樣,說得好像他們都在事情發生的現場一樣,這樣的態度難道就是對的?
棒球給了我一切,我也願意為棒球付出一切,而事實就是我什麼都沒做,也沒有對不起棒球,如果有任何一點讓人懷疑的地方,後來我也不可能再回到美國職棒去打球;以美國職棒對簽賭和假球的零容忍度,如果我真的是部分臺灣球迷眼中口中所謂的「黑人」,美國職棒怎麼可能會接受我再回去那個環境?
我不需要每個人都喜歡我,我也不要求每個人去理解、甚至原諒我的作為,在許多人眼中,上酒店、叫小姐,或是講一些五四三亂七八糟的話,可能真的就是十惡不赦的大罪,如果是那樣的話,那很抱歉,我不是你們想像中那種聖潔無瑕的職棒球員。
但是我沒有對不起棒球,在球場上和對手拚盡全力的對決,是我從小到大一路走來的堅持,也是我棒球生命中最神聖的信仰;在我心目中,那一段六十英呎又六英吋的距離,是不容許有任何陰影的。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堡壘文化《日蝕之後:堅持、無悔,曹錦輝的真實告白》,原文標題第二部 食甚/Chapter 4 那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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