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gue+ 總冠軍賽第一戰,在第 4 節剩約 3 分 01 秒時,台新夢想家球員楊敬敏投進壓哨三分球,勇士上場抗議裁判,認為楊敬敏出手時已 24 秒進攻違例,進球理應不算,但場上三位裁判經開會討論,維持球進算的判決,最終富邦以 109:114 不敵台新夢想家。
PLG 聯盟賽後發出新聞稿說明坦承誤判,三位裁判在總冠軍賽全部禁賽,後續賽事將不再上場吹判,並且向許晉哲道歉,但許總仍無法接受判決結果並說道:「冠軍賽不能這樣玩,這不是例行賽,也不是賽後說對不起就能解決,我們付出這麼多努力,要怎麼跟球迷交代?」
聯盟在自家 YouTube 頻道「裁判好好說」單元當中,裁判長林錦龍老師在影片當中解釋,當下裁判並未響哨立即去看 IRS 即時重播系統,而是球賽進行過後一段時間才去看,因為受限於 FIBA 規章的關係,不能夠去牴觸規則,所以無法更改判決結果。
這也不是今年第一次 PLG 出現爭議性判決,早在今年 3/27 新竹攻城獅主場迎戰台新夢想家的比賽,夢想家杰倫的揮拳衝突事件當中,台新夢想家有多位隊職員跑進場內,卻並未在當下驅逐出場,一樣都是遵照 FIBA 規章,為什麼都會有判決瑕疵的狀況發生?
裁判是人不是機器,所以判決絕對不可能沒有瑕疵,但是要如何盡可能補救人為因素所導致的失誤才是關鍵,遇到誤判就罰款、禁賽對於裁判整體素質的提升真的有幫助嗎?
目前 PLG 聯盟裁判吹一場 3500 元,例行賽有 48 場,但不可能每場都吹,如果抓一個大概的數字一半 24 場就好,總收入 84000 元,賽季長度大約落在 4 個月左右,平均月薪 21,000 元,這還是有賽季進行的狀況,也就是說裁判如果光要靠吹 PLG 一個聯盟養家活口,根本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情,連台灣法定最低薪資都還不到,而台灣目前的職籃發展規模也還並不足以養一批全職業的裁判。
裁判老師有沒有努力?絕對有!但現實社會沒有所謂「我很努力犯錯就可以完全赦免無罪」的道理,球迷、教練,甚至於球團的氣憤也都有理,但更重要的是如何將犯錯所造成的傷害降至最低。
今年所發生的總總判決瑕疵當中,現場技術委員甚至是裁判長,能不能在現場起到更大的監督、提醒作用,去避免裁判在判決上的盲點,特別是規章能否去修正,針對台灣籃球的環境擬訂出更適合我們、更能增加比賽公平性的規章。
未來在疫情趨緩下,聯盟能不能聘請具有 FIBA 認證的外籍裁判加入裁判組,讓吹判的過程中可以有更多元的想法,避免台灣裁判在判決上一些固有的思維,這樣面對到具有爭議性判決時,也能夠有更多的聲音來平衡,而非單一的判決標準。
聯盟真正應該要做的並非透過懲罰來教育,而是建立一個更完善的規章和制度,讓裁判即使出現判決失誤,也能夠補救、改進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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