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任何事,只要持續做,便不再是「特別活動」,而是習慣。大家普遍將日行萬步設為走路運動的基準點,而我大概會走三萬步。在沒有拍戲行程的日子,走路就是我那天的行程。
首先,清晨一睜開眼,立刻站上跑步機。使用五十分鐘的跑步機,大約可以記錄為五千至六千步。在我們「走路會」成員間,稱這五十分鐘為「第一堂課」。走完歷時五十分鐘的第一堂課後,必須休息十分鐘也是我們訂下的規則。不過,當然可以依據時間與身體狀況,緊接著進入第二堂課。如此一來,一天就從早上十點前便已完成的一萬步開始。
隨後,即出發前往工作室或電影公司。此時,必須遵守一條鐵律──只要是雙腳能走的地方,就得步行。因此除了不能搭車,也盡可能不搭乘電梯、手扶梯、電動步道等;必須在日常生活中精打細算地蒐集步數才行。這項藉由移動路程所遵守的小原則,是我能日走三萬步的關鍵秘訣。我不太喜歡那些裝有輪子,或是能讓自己身體自動移動的交通工具;可以的話,我還是喜歡用自己的雙腳一步、一步走。毋須特地挪出運動時間,只要像這樣靠雙腳移動,就能充實地填滿一日步數。

走出家門後,我會由兩種路線中擇一。
路線一:穿越市中心,從家裡直達工作室;這段路程約需三千步。如果再從工作室走到經紀公司的話,可以再增加一千五百步。雖然沿路有不少東西能參觀,時而看人,時而看店,確實是條令人無暇感覺無趣的路,但步數略嫌不足。
路線二:無論要去哪裡,得先沿著漢江走一圈,再轉往目的地。這是走路會成員們想盡量避免的路線。原因在於,這個選擇會比直達路線來得吃力不少。我們又將這種不直接朝目的地前進,改以繞遠路的方式稱為「削皮法」。(將於夏威夷路線的篇幅中,詳細說明「削皮法」)

如果是選擇路線二的日子,一離開家,我便會沿著漢江沿岸走往工作室。此時,即可依據是在東湖大橋、聖水大橋、永東大橋、清潭大橋等地點停下腳步折返,進而發展成多樣路線;步數自然也有很大的差異。不過,只要是漢江「削皮法」的話,基本上都能比路線一多出五千步左右。
我多數會選擇沿著漢江走至狎鷗亭Galleria百貨公司方向前往工作室後,再走去經紀公司的上班路線。如此一來,約需六千五百步。就時間上來說,只和路線一相差二十分鐘左右。因此,如果不是太緊湊、忙碌的情況,我會選擇途經Galleria百貨公司的路線二。萬一當天萌生想多走點的衝動時,我會繼續走到永東大橋再轉往經紀公司,那麼就能達成八千步左右。這就是我平常的上班路。
為了日行三萬步,我們走路會成員皆有個十分注重的觀念,即「日常走」──在日常生活中實踐走路的重要性。我們平常鮮少靜靜坐著聊天,即使聽來有些奇怪,但我們通常會站著聊天。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經典文化《走路的人,河正宇》,原文標題「堅持「日常走」與「原地跑跳」 相當簡單的日行三萬步教室」